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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由谁负责?

发布日期:2019-11-20 09:55:10 作者:SystemMaster 点击:516

浅谈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由谁负责?

       孩子上学了,在幼儿园就避免不了发生磕磕碰碰。3-6岁正是孩子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对未知的探索阶段,孩子们就更加活泼好动。除此之外,在幼儿园里,和同学小打小闹也是常有的事,严重的还可能受伤缝针。这些情况都时刻牵动着家长和老师的心。 家长们不禁要问,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到底应该由谁负责?幼儿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下面贵阳全托幼儿园带大家了解相关问题。

       不论从家长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幼儿园的角度出发,大家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大限度的减少孩子受到的伤害。所以,请家长和幼儿园、老师们在处理过程中时刻记住,处处以孩子为先,控制情绪,保持沟通,妥善解决。

       首先,要了解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

       因为幼儿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除了老师和孩子,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因此,想要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一方面要询问当时在场的老师和孩子,一方面要查看幼儿园的视频监控。

       由于孩子年纪小,语言表达和认知都无法达到成人的水平,因此,询问的对象应以在场的老师为主,然后再对照视频监控,就可以全面了解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了。

       其次,遵循法律、分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幼儿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只要幼儿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根据审理认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幼儿园要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幼儿园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何明确幼儿园的职责范围。

       既然,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导致损害发生才要承担责任,那么如何确定幼儿园的责任范围呢?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综上,在事件处理中,受伤学生的家长、幼儿园和施害学生的家长都应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事实情况基础上,分清因果关系,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要明确其责任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幼儿园“硬件”设施安全和“软件”方面管理水平,避免幼儿伤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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